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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环文〔2017〕347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皮革及毛皮加工等三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6 2:59:50内容来源:互联网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皮革及毛皮加工等三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





豫环文〔2017〕34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工作,统一管理尺度,引导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省环保厅组织编制了皮革及毛皮加工、碳素及石墨制品、再生铅等三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要求(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级环保部门应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及规划环评的要求,优化项目选址,提出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推动绿色发展。

国家及我省环境保护政策、环境管理要求、环保标准如有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河 南省皮 革及毛皮加 工建设项 目环境影 响评价文 件审查审 批要求(试行)

附件2:河 南省碳 素及石 墨制品建 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 价文件审查审 批要求(试行)

附件3:河 南省再 生铅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审 查审 批要求(试行)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