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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18-3-7 3:30:14内容来源:互联网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中国银监会2017年第20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郭树清

2018年1月30日





中国银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要求,进一步提高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中国银监会决定废止以下两部规章:

一、《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3年第1号)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6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