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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公告2018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18-3-7 3:30:21内容来源:互联网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贵州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公告2018年第2号





为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规范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工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和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共同制定了《贵州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2月23日






附件:贵 州省环 境保护税核 定征收管 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