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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技厅函〔2018〕5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6-19 2:39:52内容来源:互联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



教技厅函〔2018〕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请全力以赴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通知》(发改电〔2018〕200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教育系统共有6项堵点问题,涉及学籍、学历学位信息共享、转学业务办理等工作。按照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要求,现就解决《通知》中涉教育的堵点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统筹协调。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第一负责人,应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予以研究部署,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责任清单,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解决群众堵点问题工作落实到位。

二、全面规范教育数据管理。

各单位应参考《教育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教育数据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的数据管理办法,规范数据采集、储存、共享、公开等各个环节,完善全生命周期的数据管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探索基于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数据共享公开体系。全面加强教育数据的网络安全防护水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落实党对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

三、促进数据共享开放支撑政务服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中央统一建设,部省两级部署”省级平台的主管单位,对平台数据拥有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并承担安全责任。根据地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工作要求,可自主决定本地区平台数据共享工作,为支撑地方政府服务、实现“一网通办”提供支撑。需调度跨地区教育数据,可由本地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牵头单位按照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接口要求,向我部提出数据接口调用的申请,我部将按要求尽快受理。

四、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

基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省内学籍查询功能,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办理省内中小学生转学业务时不应再收取学籍信息相关的纸质版材料;教育部将于2018年9月10日上线跨省查询功能,功能上线后,办理中小学生跨省转学业务不再收取学籍信息相关的纸质版材料。在此基础上,对本单位、本地区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对可经政务信息系统或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查询到的学生、教师、机构等基本信息,一般不得要求另开证明。配合“立改废”工作开展,清理与信息共享要求不符的行政法规、规章、政策,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清理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文件障碍,可向我部反映。

五、提高政务应用的工作效率。


各高校应规范本校学生丢失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补办学历、学位证明书的受理流程,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规范本地区高校的相关业务。各单位应对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进行梳理,明确办理时限,落实限时办结制。以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为抓手,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以此为契机着力解决群众办事堵点,相关工作情况请于9月30日前报教育部科技司。联系人及电话:潘润恺 010-66096457。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