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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专发〔2018〕81号《国家外国专家局教育部关于2018年度地方高校新建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8-14 3:49:19内容来源:互联网

国家外国专家局教育部关于2018年度地方高校新建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立项的通知



外专发〔2018〕81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联合组织的地方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新建基地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研究,批准山西大学“光与物质相互作用的量子效应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等25个引智基地作为建设项目予以立项(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依托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技〔2016〕4号)要求,强化管理责任,保障建设条件,支持新建基地面向世界一流学科目标开展高水平、高层次、高质量国际合作和联合科研,有效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各高校要围绕“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的目标和任务,做好顶层设计,完善协调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并按要求于2018年12月31日前组织建设论证,进一步细化未来5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基地建设任务和考核指标。

二、各新建基地要全面落实未来5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引智和创新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引智工作效益。要根据立项申请书内容和建设论证意见,进一步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科技创新任务、学科发展前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凝炼并落实研究任务。要不断完善基地管理和运行机制,统筹外国专家团队来华期间的教学科研工作和访问交流活动,发挥外国人才在学科创新中的独特作用。每年按要求上报基地年度工作报告。

三、基地建设所需费用由国家外国专家局、所在地方政府及依托高校共同筹措。国家外国专家局支持经费通过各地方外国专家局划拨。各高校要积极筹措资金,设立专项配套和发展经费,全面保障外国专家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基地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外国专家经费管理规定。

四、各新建基地请于2018年8月31日前填报《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信息表》(附件2),并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上报。

五、为充分发挥“111计划”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扩大“111计划”在地方高校中的影响力和受益面,鼓励地方高校积极开展高水平学科建设和人才引进,对于此次申报未予立项的基地,请相关高校将其列为“111计划”培育基地,继续凝练学科发展方向,优化专家团队构成,完善基地建设方案,自行开展培育建设,待条件成熟后鼓励其再次申报国家级“111基地”。



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联系人:

郑心舟  蔡顺康

联系电话:(010)68948899-50522

电子邮箱:wjsjhc@safea.gov.cn



教育部科技司联系人:何立芳 余玉龙

联系电话:(010)66096358

电子邮箱: zh@moe.edu.cn



附件:

1.2018年度地方高校新建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名单

2.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信息表


 

国家外国专家局

教育部

2018年7月30日





附件1:2018年度地方高校新建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名单

 

2018年度地方高校新建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