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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办监测〔2018〕19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8-16 0:15:16内容来源:互联网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的通知



环办监测〔2018〕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变化程度排名工作,结合大气污染管理的新要求,我部制定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自本规定印发之日起,《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的通知》(环办〔2014〕64号)和《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197号)废止。


附件:城 市环 境空气质 量排名技 术规定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