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河南自贸区工商财税服务网河南自贸区政策法规《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52号)

《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52号)

发布时间:2018-11-1 3:37:36内容来源:互联网

《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52号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7〕250号),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我部制定了《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

1.环 保装备制 造行业(污 水治理)规 范条件

2.环 保装备制 造行业(环 境监测仪器)规 范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10月16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