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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委会〔2019〕8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项下部分进口货物适用协定税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2-15 2:05:19内容来源:互联网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项下部分进口货物适用协定税率的通知





税委会〔2019〕8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经国务院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及〈自由贸易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的议定书》,决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对原产于智利的部分进口货品适用协定税率,具体税目税率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项下部分进口货物协定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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