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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核安发〔2019〕58号《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4-2 5:20:09内容来源:互联网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的通知》






国核安发〔2019〕58号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加强对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安全监管,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HAD401/09-2019), 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放 射性废 物处置设施的监 测和检查




 

国家核安全局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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