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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烟法〔2019〕56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4-10 14:21:34内容来源:互联网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通知





国烟法〔2019〕56号

 





各省级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烟草行业“放管服”改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全面压缩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

对烟草专卖12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结时限进行全面调整,其中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核发办结时限缩减至2个工作日以内;其余11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均缩减至8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4个工作日)。

二是继续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草行业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国烟法〔2017〕330号)要求,继续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对行政许可事项,要提供现场咨询和非现场的网络、电话、邮件等多种咨询方式和渠道,指定专人负责,实现24小时预约,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推行“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完善基层服务平台功能,面向群众个人的事项“就近办”;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科学细化量化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同一区域无差别办理、同标准办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办理的原则,积极推行“网上办”。对接当地政务大厅,确保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受理、查询、评价等可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网上办理比例。已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相对人补填网上流程。

各省级局要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本通知精神,修改完善相关规定及规范性文件,认真组织所属市县局落实好本通知要求,确保落实到位。国家局将对各单位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落实情况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措施取得实效。




 

国家烟草专卖局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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