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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14号

发布时间:2019-7-11 3:25:51内容来源:互联网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海关总署对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海关总署在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海关总署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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