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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发〔2019〕48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将澳门纳入保险资金境外可投资地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1 5:16:50内容来源:互联网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将澳门纳入保险资金境外可投资地区的通知






银保监发〔2019〕48号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规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行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根据《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澳门纳入保险资金境外可投资的地区,具体投资品种应当符合《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要求。

二、保险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境内及澳门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投资活动。

三、保险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提升境外投资能力,加强投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四、保险机构应当按照监管规定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相关投资信息。



 

中国银保监会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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