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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进口商品召回!河南出台24条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

发布时间:2018-9-19 2:21:13内容来源:互联网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旨在科学预防和有效控制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方案》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风险管理为主线,以保障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促进质量提升为核心,着力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持续推动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省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更加健全,预防和保护社会公众免受质量安全风险伤害能力明显提升,服务河南省产业质量提升和对外贸易健康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维护国门安全和消费者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打造内陆开放高地。

  《方案》提出了4个方面共24项具体措施:

  一是全面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合实际制定河南省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从口岸到市场的风险监测工作,系统、持续监测河南省主要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实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风险信息报告制度,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主动报告质量安全风险信息。保障风险监测基础建设,完善风险监测网络,加强风险信息共享交换。

  二是科学优化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及预警。鼓励各级技术机构开展质量安全风险验证评价工作,培育专业化人才队伍,参与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制定,提高风险评估能力。强化风险评估结果综合应用,分类实施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探索预警信息精准推送,丰富发布手段,畅通查询渠道。

  三是快速实施质量安全风险处置。提高口岸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实施缺陷进口商品召回,鼓励制造商、进口商开展主动召回。完善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处置,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重点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联合惩治,建立质量安全违法“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行为惩戒到人,同时也要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四是注重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结果运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树立质量安全示范标杆。深化检验检疫监管改革,探索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做好预警、咨询、评议等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升级发展,深化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方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制度保障。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或措施,建立权责相适的经费保障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情况分析和通报,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记者 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