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自贸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一)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四)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五)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六)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除出版物发行企业依法设立的从事批发业务的分公司外,批发单位应为公司制法人
河南自贸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1.申请书,载明单位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3份,盖公章
2.企业章程;3份,盖公章
3.注册资本信用证明;3份,盖公章
4.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3份,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3份,盖公章
6.负责人的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3份,盖公章
7.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情况的证明材料;3份,盖公章
8.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3份,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