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废止〈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等十三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证券会公告〔2017〕16号 发布时间:2017-12-11 23:55:56内容来源:互联网 分享到: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废止〈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等十三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证券会公告〔2017〕16号 现公布《关于修改、废止〈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等十三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7年12月7日 附件:关于修 改、废 止《证 券公司次级 债管 理规定》等十三部规 范性文件的决 定.pdf 相关阅读: (2017-12-11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全文) (2017-12-11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废止〈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等十三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证券会公告〔2017〕16号 (2017-12-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工作规程》2017年修订版(全文) (2017-12-11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完成时点认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9号》2017年修订版(全文) (2017-12-11 )《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2017年修订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