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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免税政策申请受理工作的通告》交通运输部通告2018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18-1-10 1:11:21内容来源:互联网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免税政策申请受理工作的通告





交通运输部通告2018年第1号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有关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6年第45号)要求,现启动2018年度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免税政策申请受理工作。请各有关航运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将申请进口免税登记政策的船舶清单(见附件)和有关纸质资料及船舶清单电子版刻录光盘,于2018年3月31日前通过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EMS)报送我部。

联系人: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李花叶,电话:010-65292656,传真:010-65292648

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交通运输部

2018年1月3日




附件:申 请免 税船舶清 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