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税发字〔2017〕116号《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内资鼓励类项目减免税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3-10 5:42:45内容来源:互联网 分享到: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内资鼓励类项目减免税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 署税发字〔2017〕116号 相关阅读: (2018-03-10 )国卫妇幼出防便函〔2018〕10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公布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省级项目管理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2018-03-10 )新广出办发〔2018〕14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改革发展项目库项目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 (2018-03-10 )农办科〔2008〕38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超级稻品种确认办法〉的通知》 (2018-03-10 )署办发〔2016〕50号《海关总署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已凭税款担保先予放行的限额以上内资鼓励类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8-03-10 )沪发改投〔2018〕26号《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限额以上内资鼓励类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相关申报材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