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河南自贸区工商财税服务网河南自贸区政策法规粤工商企字〔2018〕90号《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指导意见》

粤工商企字〔2018〕90号《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8-3-15 3:16:51内容来源:互联网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粤工商企字〔2018〕90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工商〔2017〕32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协同有关部门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推进“个转企”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需要进一步协调解决的问题困难及对策建议。

二、各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总结过去推进“个转企”工作的经验,建立完善“个转企”有关登记注册工作机制制度,为“个转企”登记注册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确保“个转企”登记注册便捷顺畅。

三、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政务网站、登记注册大厅等媒介,广泛宣传解读“个转企”政策,帮助个体工商户充分认识“个转企”的意义;要做好“个转企”办事指引,细化完善各项服务措施,增强改革受众的获得感,营造有利于推进“个转企”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鼓励、支持各地大胆探索,创新推进“个转企”。省工商局将定期汇总各地经验做法、“个转企”工作进展等,有关情况报告省政府并向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通报。

各地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2月12日





全文下载:广 东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个 体工商户转型为企 业登记注册工作的指 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