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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建〔2010〕46号《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3-16 2:45:33内容来源:互联网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0〕46号





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云南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上海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交通委员会,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中国船级社,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为加快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促进长江水运发展,根据《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中央和有关地方财政决定设立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为规范补贴资金的管理,特制定《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长 江干线船型标 准化补贴资 金管理办 法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