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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发改能源〔2017〕1261号《河南省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8-3-25 4:20:25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于印发《河南省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豫发改能源〔2017〕1261号





省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政府国资委,省质监局、安全监管局、气象局,河南黄河河务局、郑州铁路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办法》,为做好全省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南省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6日






河南省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能

联席会议在省政府领导下,指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以下简称“油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解决涉及油气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督查各地油气管输企业管道保护工作情况;打击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促进部门、地方、企业间协作配合,保障全省油气管道及附属设施运行安全。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政府国资委,省质监局、安全监管局、气象局,河南黄河河务局、郑州铁路局等部门组成。省发展改革委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 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安监局主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全省油气管道保护日常工作,办理联席会议交办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分管主任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联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办公室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或其他需要研究协调的具体事项。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推动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河南省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刘  伟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高 义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省能源局局长

范玉龙    省公安厅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孙兆贤    省安全监管局副巡视员

成  员:赵庆业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 锋    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

师 伟    省环保厅副厅长

郭风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徐 强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杨大勇    省水利厅副厅长

胡广坤    省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杨自明    省质监局副局长

林 勇    省气象局副局长

端木礼明 河南黄河河务局副局长

王建平    郑州铁路局副总工程师

联络员:  王东峰    省发展改革委运行局副调研员

王 莉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

潘向东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副处长

王 涌   省国土资源厅矿产执法监察处处长

任晓云   省环保厅环评处副调研员

刘郑旗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划处调研员

崔洪涛  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副处长

解  天  省水利厅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李 杰   省政府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吕鸣涛   省质监局特设处副处长

祝  峰   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监管三处副调研员

郭晓昱   省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处副处长

王 生   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朱建奎  河南黄河河务局规划计划处副处长

喻 强   郑州铁路局总工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