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河南自贸区工商财税服务网河南自贸区政策法规吉财税〔2016〕726号《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吉财税〔2016〕726号《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3-27 3:39:16内容来源:互联网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关于印发《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财税〔2016〕726号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人民银行长白山管委会中心支行:

为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残疾人联合会和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 林省残疾人就 业保障金征 收使用管 理办法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