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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2017〕314号《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公安交警局关于优化申请小汽车更新指标办理条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4-11 1:14:42内容来源:互联网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公安交警局关于优化申请小汽车更新指标办理条件的通知




深交〔2017〕3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优化小汽车更新指标条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将《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条中的“申请更新指标的个人,应当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居住地在本市的条件。”调整为“申请更新指标的个人,应当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居住地在本市的条件,或者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其它条件不变。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市交通运输委

市公安交警局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