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河南自贸区工商财税服务网河南自贸区政策法规《武汉市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清单》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武汉市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清单》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18-4-17 2:39:42内容来源:互联网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武汉市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清单》的公告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和《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北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清单〉的公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结合武汉实际,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编制了《武汉市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可全程网上办理,无须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

二、《清单》所列“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具体有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5大类160个事项(见附件1)。《清单》所列“一次不用跑”办税事项,具体有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5大类88个事项(见附件2)。

三、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应积极推行网上办税、邮寄配送、自助办税等多种服务方式,实现纳税人“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

四、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并在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下载

1.武汉市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2.武汉市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清单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