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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农〔2011〕19号《财政部关于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4-17 2:39:45内容来源:互联网

财政部关于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




财农〔2011〕19号





河北、山西、辽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新疆、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促进油茶、核桃、油橄榄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提高我国食用植物油生产能力,根据201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决定从2011年起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食用植物油是重要的生活必需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对食用植物油的需求快速增长,食用植物油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目前,我国食用植物油供给以草本油料为主,受耕地面积等因素制约,单纯依靠发展草本油料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油茶、核桃、油橄榄等木本油料作物具有节约耕地、适应性强、收益期长、品质优良等特点,是我国食用植物油的主要潜在资源。大力发展木本油料产业,不仅能有效提高我国食用植物油的自给水平,而且能促进就业增收、改善生态环境、优化营养结构。

当前,各级财政安排的可用于木本油料产业的资金较多,但是使用管理比较分散,而且部分资金未明确将木本油料产业纳入支持范围。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有利于集中资金、形成合力,有利于完善资金管理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有关省(区、市)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

二、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关键环节,促进木本油料产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中央指导,上下联动。中央财政统一部署并整合和统筹相关专项资金。各有关省(区、市)根据中央财政统一部署,整合和统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本地区相关资金。

二是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以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为依据,通过规划定项目,围绕项目整合资金,集中解决制约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是各尽其力,各记其功。参与整合和统筹的各专项资金管理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管理主体各尽其力,各记其功,切实形成有效合力。

四是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各级财政部门牵头组织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充分调动林业、农业、水利、扶贫、金融等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各自职能作用。

三、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范围


2011年,中央财政整合和统筹安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林木良种补贴试点资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造林补贴试点资金、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以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等十项资金,用于扶持木本油料优质种苗培育、基地建设(新造、抚育和低产林改造)、新品种和新技术推广、龙头企业种植加工以及金融支持等环节。

地方资金整合和统筹范围,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木本油料产业发展需求确定。

四、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工作要求

(一)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在分配资金时,对木本油料主产区,且整合积极性高、措施有力的省(区、市)予以倾斜支持。一是在分配林木良种补贴试点资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造林补贴试点资金、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六项资金时,明确有关省(区、市)用于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资金数额。二是鼓励有关省(区、市),分别整合和统筹安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整合和统

筹本地区财政安排的相关资金,进一步扩大整合和统筹资金的规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把来自其他渠道的性质相近、用途相似的资金纳入整合和统筹范围,做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

(二)以产业规划为依据,编制整合和统筹工作实施方案。各有关省(区、市)要以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为依据,结合其他相关规划,编制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目标任务、支持内容、实施步骤、资金安排、时间计划、保障措施等。各有关省(区、市)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11年4月30日前报送财政部。省级工作实施方案及报送时间,将作为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的重要参考。

(三)做好与各项资金政策、规划和制度的衔接。一是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按照“中央宏观指导、地方自主选项”的要求,由地方自主确定用于木本油料产业的资金量。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情况,要同时编入本地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以及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二是财政扶贫资金。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将支持木本油料生产的财政扶贫资金瞄准贫困农户,支持贫困农户依托木本油料产业增收致富。三是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重点扶持规划区内木本油料基地建设项目和龙头企业申报的木本油料加工销售项目。四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根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规划,做好规划区项目的对接工作,因地制宜,积极选用油茶等木本油料作物作为水土流失治理的生物措施。五是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按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相关规定,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

(四)认真总结经验,加强信息统计和反馈。各有关省(区、市)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进一步加强信息统计和分析,及时反馈信息。2011年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情况,请于2011年10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

五、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切实承担起牵头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内部分工,落实相关职责,增强内部协作,做好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商。

(二)完善管理方式。各有关省(区、市)应不断完善整合和管理方式。逐步扩大资金和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范围,为基层整合和统筹资金创造条件。通过财政补贴、贷款贴息和保险保费补贴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木本油料产业发展。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按照“既推进整合、又加强管理”的要求,加强对整合和统筹资金的监管,避免出现借整合和统筹名义挪用支农资金的现象。充分发挥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计部门、社会中介机构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