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河南自贸区工商财税服务网河南自贸区政策法规内人社发〔2015〕133号《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内人社发〔2015〕133号《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发布时间:2018-4-24 3:16:40内容来源:互联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内人社发〔2015〕133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部门,自治区直属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驻呼有关单位:

现将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试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以便进一步补充完善。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2月29日






全文下载:内 蒙古自治区高级会 计师专业技术资 格评审条件(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