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河南自贸区工商财税服务网河南自贸区政策法规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网站及自助办税业务的公告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网站及自助办税业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5-17 4:17:13内容来源:互联网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网站及自助办税业务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提供便捷、高效的办税服务,实现“足不出户,轻松办税”的目标,我局决定自2018年4月27日起,调整部分网站及自助办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出网上办税服务厅自助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功能,企业及自然人可在网站查询特定期间已缴(退)税款情况,并自助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启用新的证明打印样式,打印功能上线后,办税服务厅(室)、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与网站一致,不再开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情况证明》。

二、办税服务厅(室)和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开具的《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原套印的“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涉税(费)证明专用章”调整为电子印章。

三、纳税人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室)及自助办税服务终端打印加盖电子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及《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无论彩色打印或黑白打印,与加盖实物印章的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方便查验,我局在证明上增加了二维码,以供证明使用方扫码查验。

四、2018年4月26日下午17:30至4月27日上午8:00,我局将对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厦门地税网站涉及《个税纳税情况证明》和《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的系统功能进行升级改造,该期间无法办理相关证明的打印业务,敬请谅解。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