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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爱卫办发〔2018〕4号《全国爱卫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户厕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5-22 0:56:43内容来源:互联网

全国爱卫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户厕建设的通知




全爱卫办发〔20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厕所革命,科学指导农村户厕建设与管理,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全国爱卫办组织制定了《农村户厕建设规范》,现予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

坚持“卫生、经济、适用、环保”和“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原则建设农村户厕。一是科学有序推进农村户厕建设。开展户厕建设基线调查,合理制定规划;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自然环境和气候特点,因地制宜地选用对环境友好的户厕;加强农村户厕建设的技术培训与指导,及时开展效果评价。二是创新农村户厕建设管理模式。推进政府引导、群众动手、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农村户厕档案,实现规划、设计、建设进度和质量的定期监测和动态管理;完善专业化、市场化的粪污治理机制,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积极探索户厕建设适宜技术和模式,建设一批农村户厕建设示范县、示范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优势,结合爱国卫生月、世界厕所日、全球洗手日等主题活动,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培养健康文明的厕所文化。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省(区、市)要按照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将农村户厕建设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相衔接,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考核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抓好责任落实。

全国爱卫办将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农村户厕建设评估结果将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通报省级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附件:农 村户厕建 设规 范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