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工商发〔2018〕9号《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废止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6-7 2:38:53内容来源:互联网 分享到: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废止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渝工商发〔2018〕9号 各区县局、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因微型企业发展政策调整,市局决定将《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渝工商发〔2016〕13号),予以废止。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3月21日 相关阅读: (2018-06-07 )法〔2018〕14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8-06-07 )法〔2018〕2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的通知》 (2018-06-07 )渝工商办发〔2018〕28号《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健全微型企业发展监管档案的通知》 (2018-06-07 )渝工商发〔2018〕17号《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实行商标奖励评审制度的通知》 (2018-06-07 )渝工商办发〔2018〕19号《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