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河南自贸区工商财税服务网河南自贸区政策法规国知办函协字〔2018〕343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五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并启动培育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协字〔2018〕343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五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并启动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6-12 3:29:30内容来源:互联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五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并启动培育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协字〔2018〕3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 〔2018〕71号)要求,经市场申报,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我局综合考虑市场性质与规模、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实施方案细化程度及其可行性等因素,审核确定北京红桥市场有限公司等49家市场为第五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具体名单见附件),培育期限为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

请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按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指南》要求,加大投入力度,重点加强对相关市场的培育指导和监督检查,理顺市场事前、事中、事后知识产权保护运行机制,切实提升市场主办方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培育期间,要积极引导各市场使用“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相关数据信息,鼓励各市场使用该系统进行本市场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同时,注重工作协调融合,将社会监督、纠纷调解、执法检查、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建设等工作与市场培育工作结合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五批知 识产权保护 规范化培 育市场名 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