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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2018年第二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的公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21号

发布时间:2018-6-15 1:48:23内容来源:互联网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2018年第二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的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65号)及国家认监委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第二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予以公告。

对本指定决定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申诉或投诉(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国家认监委

2018年6月8日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2018年第二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日常指定决定的公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