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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发改财金〔2018〕253号《关于印发2018年度河南省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引导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7-3 4:14:49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于印发2018年度河南省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引导目录的通知



豫发改财金〔2018〕25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商局、金融办:



为了引导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和集聚发展,通过广泛征集和省有关部门推荐,编制形成了《2018年度河南省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引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支持基金设立。鼓励省现代服务业基金、省战略新兴产业基金和各级政府引导基金出资支持《目录》中的基金设立。涉及政府出资的投资基金,应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金〔2017〕13号)规定,认真研究基金设立方案,在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及时完成设立,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二、促进基金集聚发展。鼓励郑州市出台市级基金扶持政策,提高基金工商注册等政府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目录》中的基金在郑州龙子湖智慧岛落户与集聚发展。

三、做好基金备案服务。对《目录》中的基金,省发展改革委、河南证监局将做好沟通衔接等服务工作,指导基金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请推动部门于每季度10日前将基金设立进展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



附件:2018年度河 南省创 业投资和产业投 资基金设 立引导目 录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商局

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