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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委会公告〔2018〕7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8-10 1:32:26内容来源:互联网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7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现将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的商品,以本公告附件为准,自2018年8月23日12时01分起实施加征关税。

二、其他事项按照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执行。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