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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建〔2018〕179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实施与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30 4:25:09内容来源:互联网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实施与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豫建〔2018〕17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交通运输局(委)、水利(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规划建设环保局、交通运输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制定了《河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实施与监管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 南省二级造 价工程师职业资 格制度实施与监 管办法(试行)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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