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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农经〔2018〕1542号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 5:28:18内容来源:互联网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农经〔2018〕1542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局)、农业(渔业)厅(局、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员会)、城市管理部门、水利厅:

为贯彻落实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精神,根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部署,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长 江经济带农 业面源污 染治理的指 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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