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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能源〔2017〕1404号 印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8-15 1:37:16内容来源:互联网

印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7〕14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推 进供给 侧结 构性改 革防范化解煤 电产能过 剩风险的意 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民银行

国资委

质检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统计局

银监会

能源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