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河南自贸区工商财税服务网河南自贸区政策法规国能发核电〔2018〕82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核电厂初步设计消防专篇内容及深度规定〉〈核电厂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运行核电厂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能发核电〔2018〕82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核电厂初步设计消防专篇内容及深度规定〉〈核电厂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运行核电厂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1 4:14:57内容来源:互联网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核电厂初步设计消防专篇内容及深度规定〉〈核电厂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运行核电厂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能发核电〔2018〕82号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核电厂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核电厂消防工程初步设计、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核电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我局制定了《核电厂初步设计消防专篇内容及深度规定》《核电厂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运行核电厂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上述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18年12月11日






附件:

核 电厂初步设计消 防专篇内 容及深度规定


核 电厂消防工程竣 工验 收管理办法

运行核 电厂消 防安全管 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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