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河南自贸区工商财税服务网河南自贸区政策法规国环规辐射〔2018〕2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乏燃料后处理设施安全要求(试行)〉的公告》

国环规辐射〔2018〕2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乏燃料后处理设施安全要求(试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6 4:48:14内容来源:互联网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乏燃料后处理设施安全要求(试行)〉的公告》



国环规辐射〔2018〕2号




为贯彻落实《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规定》,完善我国核燃料循环设施监管的法规体系,进一步规范和指导乏燃料后处理设施的选址、设计、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我部组织制定了《乏燃料后处理设施安全要求(试行)》(见附件),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乏燃 料后处理设施安 全要求(试行)



 

生态环境部

2018年12月18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