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工办发〔2017〕223号《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母公司承接工程后交由子公司实施是否属于转包以及行政处罚两年追诉期认定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1-10 1:01:42内容来源:互联网 分享到: 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母公司承接工程后交由子公司实施是否属于转包以及行政处罚两年追诉期认定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 法工办发〔2017〕223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相关阅读: (2019-01-10 )驻开文〔2018〕77号《中共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党委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2019-01-10 )建办质〔2018〕6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信息系统数据标准(试行)的通知》 (2019-01-10 )法工办发〔2017〕223号《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母公司承接工程后交由子公司实施是否属于转包以及行政处罚两年追诉期认定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 (2019-01-10 )建市规〔2019〕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8-12-27 )建办市〔2018〕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