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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科发〔2019〕13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6-27 2:36:46内容来源:互联网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林科发〔2019〕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管理,提升长期科研基地建设水平,充分发挥长期科研基地的基础和战略作用,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林业和草 原长期科 研基地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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