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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展第二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 最高一年补贴1300万

发布时间:2018-3-20 3:00:43内容来源:互联网

记者今天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改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河南省决定开展第二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将择优选择确定4个省辖市、3个省直管县。在三年创建期间,每年给予创建主题为“路权优先”省辖市不超过1300万元、其它主题省辖市不超过1000万元、县级城市不超过600万元补贴资金。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的《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二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8年至2020年,有序推进第二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实现城市公共交通保障更有力、设施更完善、服务更优质、管理更智能、运营更安全的目标。省辖市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0%以上,县城达15%以上、城市交通绿色出行分担率达到80%以上;省辖市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12标台以上,县城达8标台以上。积极推进交通“一卡通”全国互联互通,省辖市公交“一卡通”(包含非现金支付)使用率达到50%以上,县城达到40%以上。


《通知》中指出,路权优先、智慧公交、绿色出行是河南省第二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主题性创建目标任务。在支持标准和政策方面,2018年至2020年三年创建期间,每年给予创建主题为“路权优先”省辖市不超过1300万元、其它主题省辖市不超过1000万元、县级城市不超过600万元补贴资金。补助范围包括快速公交系统、公交场站、公交站亭、公交专用道等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系统建设和绿色公交车辆的购置。


《通知》中明确,河南省第二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优先选择公共交通需求量大、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较高、城市人民政府有明确扶持发展政策的省辖市和直管县(市)。创建应以城市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根据申报城市综合得分择优选择,确定4个省辖市、3个省直管县作为河南省第二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其中,“路权优先主题”仅限一个城市选择。正在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的郑州、新乡、洛阳、许昌、驻马店、南阳和第一批河南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安阳、焦作、巩义、邓州等十个城市不再参选。(记者 银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