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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警方严打传播暴恐音视频行为 去年警告处罚74人

发布时间:2018-4-17 2:40:35内容来源:互联网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省会反恐办开展宣传活动,走进社区宣传反恐怖法律知识,讲解传播暴恐音视频的危害,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


省会反恐办通报称,郑州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传播暴恐音视频违法行为,2017年,警方共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3人,警告处罚74人。


警方提醒,一些年轻人出于好奇猎奇心理,观看暴恐音视频,并利用网络向他人传播,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对于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对违法人员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李凤虎)


什么是间谍行为


根据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十八条,间谍行为是指: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③4(周青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