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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通报2017年儿童权益保护五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5-30 2:28:54内容来源:互联网

5月28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依法保护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7年儿童权益保护五大典型案例。记者获悉,近年来,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严厉打击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并通过禁止令斩断伸向孩子的黑手。


据统计,2017年,全省法院共审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97件,青少年犯罪案件2651件,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2万件。全省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尤其是不满14周岁儿童权益的犯罪分子从重处罚,并对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分子,在判处刑罚的同时宣告禁止其从事一定行为或职业。2017年,全省法院共判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子754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39人,宣告9名犯罪分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职业,宣告3名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进入特定场所、接触特定人员。


省高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张云龙告诉记者,“禁止令是一项非刑罚措施,目的是为了预防犯罪。有些职业比如开办午托部、幼儿教育等,直接并长时间与未成年人接触,存在职业上的便利,对于从事该领域的犯罪分子,法官会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态度,决定是否对其实施禁止令。”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省法院积极探索法庭、家庭、基地联合帮教制度,收到良好效果。2017年,全省法院共帮教失足青少年352人。此外,全省法院连续七年开展“送法进校园”和“开学第一堂法治课”活动共320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400余万人次,发放普法口袋书120万册,拍摄法治微电影32部,建立20个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教育活动200余次。


据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全省法院将继续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维权案件提供依法减免诉讼费和执行费等法律援助服务。


597件


2017年,全省法院共审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97件,青少年犯罪案件2651件,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2万件。


754人


2017年,全省法院共判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子754人(记者 周青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