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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活查封”“活扣押”助非公经济主体渡难关

发布时间:2018-8-25 1:48:24内容来源:互联网

  “活查封”“活扣押”,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8月23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平等全面依法保护产权的司法理念,增强企业家人身及财产财富安全感,吸引更多的优秀企业家来河南创新创业。

  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规模相对较小、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我省法院充分考量这一客观实际,对暂时出现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严格把握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适用条件,慎用查封、扣押等诉讼保全措施,给企业一个缓冲期和自救的机会,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积极帮助企业进行自救,争取社会效益最大化。对有发展前景的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我省法院采取“活查封”“活扣押”的方法,已支持6000余家企业边经营边还债,顺利渡过难关。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省高院于2017年8月20日出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行动计划》,该计划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产权司法保护案件6000余件,执结2000余件,甄别纠正社会反响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100余件。本次意见的出台,再次给广大企业家吃下“定心丸”。(记者 周青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