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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三大举措助力新建高速公路项目安全防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8-9-7 0:54:54内容来源:互联网

  为确保新建、今年通车和目前在建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日前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完善新建高速公路项目安全防护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三大主要措施。一是建设雾天行车安全诱导装置。新开工、今年通车和目前在建高速公路项目要加强与项目沿线气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系,结合项目沿线气象特点、路线平纵面线形指标和实际地形地貌,开展团雾风险预报技术研究,全面排查、合理确定多雾和团雾多发路段,并按照要求安装雾天公路行车安全诱导装置系统。安全诱导系统应包含一定数量的气象检测仪,并与区间测速系统集成融合。

  二是完善、增设出口路段标志标线、防撞等交通安全设施。新开工、今年通车和目前在建高速公路项目要按照要求,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互通区出口三角端设置防撞设施、分道实线、导向标识、预告和警告标识等交通安全设施。

  三是加强重点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新开工、今年通车和目前在建高速公路项目要对临水、临崖、陡坡、桥梁、隧道等重点危险路段,逐一评估安全防护等级,加密加高防护立柱,改造增设双层波形护栏等安全设施,提升高速公路安全防护水平。

  《通知》强调,新开工高速公路项目要组织设计单位按照以上要求,完善安全防护工程的相关设计内容,工程方案和工程费用要纳入项目设计文件中报批。同时,今年通车和目前在建高速公路项目要组织设计单位尽快增加安全防护工程的相关设计内容,按规定履行设计变更审批程序,相关建设费用纳入工程决算,确保建成通车前安全防护工程同步投入使用。(记者 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