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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职能作用 为民企“引才”“补血”“减负” ——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刘世伟

发布时间:2018-12-26 4:47:06内容来源:互联网

  民营经济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如何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引才”“补血”“减负”?12月24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刘世伟接受了记者专访,介绍了人社系统采取的重要举措以及效果。

  记者:今年7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人才政策》。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亮点有哪些?

  刘世伟:为解决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难题,引导、支持和激励广大人才更好地服务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按照省委部署,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人才政策》。这一政策是在充分借鉴外省经验做法、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的,是我省首次专门面向民营经济出台的人才优惠政策,主要从民营经济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服务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支持政策。一是加大民营经济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民营经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支持民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开展校企合作。二是支持民营经济人才引进工作。在民营企业探索建立特聘研究员制度,支持民营经济引进博士后人才,支持民营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支持民营经济“柔性引才”。三是完善民营经济人才评价激励制度。加大民营经济高层次人才选拔力度,开展民营经济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完善民营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度,完善民营经济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四是构建民营经济人才服务机制。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等人才服务平台建设,营造民营经济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

  记者:政策出台后,有哪些落实举措?

  刘世伟:在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中,单独设置符合民营经济专业技术人才的条件和申报指标,民营企业19名专业技术人才被推荐上报;2018年全省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9个,其中民营企业10个,占比53%;向多家企业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限,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自主评审,让职称评审与企业发展更加契合。这些举措,有力促进了民营企业的人才队伍建设,为民营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记者:我省人社系统如何发挥职能为初创期民营企业“补血”“减负”?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世伟:为了缓解民营企业资金短缺问题,人社系统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扶持民营企业。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今年以来,全省新增发放民营企业创业担保贷款638家、9.1亿元,企业吸纳就业2万人。建立100亿元规模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目前基金已完成决策项目12个,合计金额35.34亿元(含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投资企业分布在农业、纺织业、食品加工业等多个领域。二是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企业执行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生育保险费率由1%调整到0.5%左右,工伤保险费率下调20%或50%。今年1月至11月,我省社会保险共为企业减负43.4亿元。三是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简化申领手续,放宽申请条件,累计支出失业保险稳岗补贴7.1亿元,帮扶民营企业3346家,惠及职工57.2万人。支持民营企业提升职工素质,累计支出职业技能提升补贴1138.5万元,惠及民营企业职工0.9万人。(本报记者 逯彦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