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规划〔2017〕109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干线京杭运河西江航运干线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布局方案(2017-2025年)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干线京杭运河西江航运干线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布局方案(2017-2025年)的通知
交办规划〔2017〕109号
上海、浙江、江苏、山东、江西、安徽、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广西、广东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长江干线京杭运河西江航运干线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布局方案(2017-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