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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财农〔2017〕1032号《吉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2017年修订版(全文)

发布时间:2018-4-14 3:48:06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于印发《吉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吉财农〔2017〕1032号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和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等有关要求,我们修订了《吉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现将修订后的《吉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省级将选择若干未纳入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的县市,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率先探索积累经验,并结合实际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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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2.吉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