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2014年修订版全文)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 发布时间:2018-5-17 4:17:17内容来源:互联网 分享到: 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 《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已经2014年12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 刘可清 2014年12月23日 全文:厦 门市实施《工 伤保险条 例》规 定 相关阅读: (2018-05-17 )厦府〔2017〕40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部分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2018-05-17 )《厦门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2016年修订版(全文) (2018-05-17 )厦府办〔2015〕16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 (2018-05-17 )厦劳社〔2005〕260号《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厦就业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纳入社会保险统筹范围的通知》 (2018-05-17 )厦府〔2016〕23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市相关社会保险费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