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法〔2017〕4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5-29 4:37:01内容来源:互联网 分享到: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豫政法〔2017〕44号 相关阅读: (2018-05-29 )豫法政办〔2018〕7号《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8-05-29 )国法〔2017〕101号《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2018-05-29 )豫法政办〔2018〕10号《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2018-05-29 )豫政法〔2017〕4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2018-05-29 )豫建法〔2018〕8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