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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办函〔2018〕16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油气地质资料汇交专项清理对比核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6-8 0:11:12内容来源:互联网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油气地质资料汇交专项清理对比核实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18〕162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部信息中心,部油气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5号)的精神,加强对全国油气地质资料汇交清理情况的对比核实工作,确保专项清理工作顺利按时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油气地质资料汇交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569号)的要求,专项清理工作2018年的主要任务是,全国地质资料馆(以下简称全国馆)会同各油气公司分析核对各单位的清理工作结果,形成最终的油气地质资料汇交专项清理情况表,并及时开展汇交工作。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和经费,加强指导和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及时沟通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全国油气地质资料汇交清理对比核实工作按时完成。

三、全国馆和各油气公司要加强组织领导,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分工到人,在上一年度清查自查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对比核实工作,并形成全国馆与各油气公司双方认可的对比核实结果及项目清单。

四、全国馆应于每月10日前将各工作组上一月度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报部。专项清理及对比核实工作应于2018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国馆应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8年11月底前,将全国油气地质资料汇交专项清理工作总结报告及专项清理项目清单报部。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8年4月28日